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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近日,遼寧省通報稱,部分縣市存在舉債搞形象工程問題。此前各輪巡視,中央巡視組反饋發現的問題時,也曾提到“政績工程”、“形象工程”。但隨後“曬”出的整改報告中,並沒有具體詳細的巡視整改措施。不同以往,本輪巡視整改報告,遼寧、福建都將“政績工程”、“形象工程”列為重點整改內容。據悉,這是形象工程首次成為中央巡視整改重點。(10月12日《新京報》)
  對於“政績工程”、“形象工程”,民間可謂怨聲載道,不滿久矣。因為它不僅令群眾“天天生活在腳手架下”,而且造成了大量的重覆建設和投資浪費。可以說,在如今高企的地方債務中,也有形象工程的一份“功勞”。更重要的是,多數形象工程的背後往往涉及貪污案件。像原安徽省副省長王懷忠任職阜陽期間就好搞各種形象工程,其所留下的飛機場、阜陽電廠、利源大廈等項目,後來不是虧損嚴重便是成為半拉子工程,用當地人的話,“形象工程至少透支了阜陽未來10年的財力”。
  說起來,政府官員之所以熱衷於大拆大建,搞各種“形象工程”,甚至不惜背上“季挖挖”、“李拆城”等的罵名,一方面在於,工程領域尋租腐敗的空間及利潤巨大,有道是“掘機一響、黃金萬兩”;另一方面則是因為,相比教育、醫療等民生事業,大拆大建、搞形象工程能夠在短時期期內拉動投資,刺激經濟快速增長,同時為官員個人創造漂亮的政績數據。因此,從形象工程入手,將“政績工程”、“形象工程”列為重點整改內容,有助於同時矯治官員腐敗和“GDP崇拜”這兩方面的頑疾,可謂“一石二鳥”、“一箭雙雕”。
  事實上,十八大以來,中央已多次強調要轉變發展方式、改革幹部考核規定,破除原來“唯GDP”的考核方式,並採取了一系列的措施,比如加大資源消耗、環境保護、安全生產等指標的權重,取消對生態脆弱地區的GDP考核等。但囿於過去的慣性思維,以及處於各自的利益考量,形象工程在一些地方仍或多或少的有所體現,其中甚至不乏一些國家級貧困縣的身影。
  現在,形象工程成為中央巡視後整改重點,實質是想借助反腐敗這一手段,強力推動地方轉變發展思路和發展方式,這其實也符合中央“利用反腐為改革開路”的一貫精神。
  但需要指出的是,“形象工程”泛濫並不僅僅是個發展思路和政績觀偏差的問題,歸根到底還在於公共財政的決策管理制度存在漏洞,其支出常常脫離群眾的意志而被權力輕易、不負責任地左右,這理應成為整改的重點。換言之,只有首先把好財政預算和支出監管這道關,杜絕項目工程領域的“拍腦瓜”決策現象,同時輔之以嚴厲的事後問責,才能夠從根本上遏制“舉債搞形象工程”之風,防止陷入“整改——反彈——再整改——再反彈”的怪圈。
  文/王垚烽
  
  (辣味時評,一掃就行!歡迎各位親愛的作者關註紅辣椒評論官方微信!同時官方微信平臺將不斷推薦展示優秀作者!)  (原標題:對“形象工程”的整改重點應放在哪?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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